|
|
| (一) |
高雄市政府合署辦公大樓-全國首棟綠建築之政府辦公大樓: |
|
「綠建築」國際間也稱為「永續建築」,是指在建築生命週期中消耗最
少地球資源,使用最 少能源,並且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,故綠建
築就是生態、節能、減廢、健康的建築。行政院於九十年核定「綠建築
推動方案」,為配合上項政策,本府工務局建管處編列預算選定本府合
署辦公大樓,辦理建築物外遮陽板、雨水回收系統及太陽能光電發電系
統等節約能源改善工程,以本案工程率先作為示範案例,工程經費:新
台幣二二、九四一、四五○元,採用地方政府首次實行的統包制度,因
其具有透明化、機動性高的特色,使工程品質得以提高,工程效率有顯
著提昇。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開工,同年十二月廿三日完工。目前短期
經濟率,雖尚未明顯顯露,但是本府親自實作所建立的操作模式,足以
作為類似工程的良好典範。同時這項工程,也將於二○○五年東京召開
的「第三屆永續建築國際會議」中發表,成為高雄與世界接軌的觸媒,
讓高雄的綠建築也有機會在國際舞台展示。 |
|
|
| (二) |
集會場所之管理及充分利用 |
|
為有效充分運用本府合署辦公大樓中庭廣場及其他場地,訂有「高雄市
政府合署辦公大樓活動場所使用要點」 暨使用申請書 ,
本年度截至九月底共計使用次數為328次(詳如紀錄表 )。 |
|
|
|
|
| (一) |
廳舍修繕維護: |
|
(1) |
本處九十三年八月四日辦理「高雄市政資料中心及國際交流展示
中心」室內裝修工程公開招標案,由聯丞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得標
,八月十八日開工,工程期限為九十個日曆天。 |
|
(2) |
市府合署辦公大樓一、三樓男女廁所修繕更新工程,九十三年八
月十八日辦理公開招標,由「銅龍土木包工業」以四百六十三萬
元得標,業已辦妥簽約,並於九月十七日正式開工,工程期限為
九十日曆天。 |
|
(3) |
合署辦公大樓各項設施維修情形。 |
|
(4) |
合署辦公大樓各機關申請設施維案件,平均每月六十件,其中一
般水電佔45%,通訊佔40%,土木佔10%,空調佔5%,平均修復
日數為一日。 |
|
(5) |
平日均有加強大樓環境及景觀美綠化,定期栽植花草、修剪花木
,並定期辦理各機關環境清潔檢查。 |
|
|
| (二) |
加強車輛管理: |
|
(1) |
本府先期作業審查小組審議原則:為加強車輛管理,訂有「高雄
市政府車輛先期作業小組審議處理原則」。 |
|
(2) |
市府公務車輛管理政策。 |
|
|
(A) |
為抑制公務車輛繼續膨脹,撙節購車經費 及維修、稅金等相
關經費之支出,公務車 輛逾使用年限經報廢後,如因業務需
要,則依預算程序編列車輛租賃費用,每輛每月最高二萬元
,並訂定「高雄市政府各機 關學校租用車輛提供公務使用應
行注意事 項」一種據以執行。 |
|
|
(B) |
延長使用年限: |
|
|
|
行政院規定公務汽車之使用限為八年,市府依例延長一年為
九年。公務機車使用年限六年,依例延長一年為七年。汰換
車輛須提本府車輛先期作業小組審查,並經監理
單位先行檢測,確屬不堪使用,始准予汰換。 |
|
|
(C) |
實施加油卡,公務車輛每車一卡,憑卡加油。 |
|
|
(D) |
管制駕駛: |
|
|
|
除首長座車駕駛視實際需要專案處理外,其餘一律出缺不
補。 |
|
(3) |
公務車輛汰換方式: |
|
|
(A) |
依據「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務用車新購或汰換處理原
則」規定辦理:(局處會首長公務用車以2000CC以下轎車
為限)。 |
|
|
|
(a) |
局處會副首長公務用車以1800CC以下轎車為限。 |
|
|
|
(b) |
主任秘書、執行秘書、及機關首長其職等列簡任第十
職等以上暨各區區長公務用車,以1600CC以下轎車或
旅行車為限。。 |
|
|
|
(c) |
各機關一般公務用車,以1600CC以下轎車或2000CC
以下客貨兩用車為限。 |
|
|
|
(d) |
特種車輛依實際需要購置。 |
|
|
(B) |
成立車輛先期作業小組,訂定審議處理原則,據以執行:
除新設機關以外,不得增購新車。 |
|
|
|
(a) |
除一級機關首長座車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汰換,其餘車
輛一律凍結,一般公務車輛,如因業務需要,則編列
車輛租賃預算。 |
|
|
|
(b) |
公務機車一律不予汰換或增購。 |
|
|
|
(c) |
達汰換標準之車輛,須經監理處檢驗,如車況仍良好
者繼續使用,不得汰換,必要時組成勘驗小組,實地
瞭解。 |
|
|
(C) |
九十四年度審查結果: |
|
|
|
(a) |
公務車輛:新購1輛,汰換4輛,租賃5輛,續租15輛。 |
|
|
|
(b) |
特種車輛:家畜所-捕犬車1輛;交通局-號誌工程
車1輛,拖吊車2輛;環保局-水肥車1輛,垃圾車25
輛;警察局-偵防車3輛,偵察車12輛,現場堪驗車
2輛,勤務車1輛;消防局-水箱車8輛。 |
|
(4) |
合署辦公大樓周邊汽、機車停放措施。 |
|
|
|
|
|
 |
| |
| |
| 愛河 Love River |
| |
| 攝影:康村財 |
風景欣賞 |
| |
| |
|